济宁企业做“一企一技术”需要哪些条件
作者:小编 日期:2022-05-11 阅读(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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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级“一企一技术”研发中心培育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1.企业具有自建研发中心,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万元,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;
2.在所处行业技术领域里,工业企业目前获得的有效自主授权专利不少于5项,其中有效发明专利至少1项;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目前获得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5项;
3.2020年度机构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30万元。
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,不得存在下列情况:
1.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构成走私行为,受到刑事、行政处罚,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;
2.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构成偷税、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;
3.司法、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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